青少年在神桌上跳舞,並且將土地公神像破壞,同時違反刑法第246條第1項,也違反刑法第354條毀損器物罪,可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金。
青少年搗蛋搗到神明之地! 宜蘭縣五結鄉新生路奠安宮,本月9號深夜遭一群青少年搗亂,青少年跳到神桌上跳舞,甚至將土地公神像破壞,使土地公柺杖斷裂,對神明相當不敬。警方由廟宇提供的監視錄影畫面找到鬧事的多名青少年,依毀損罪移送法辦。
警方表示,舉頭三尺有神明,青少年因一時好玩,對寺廟有所不敬,造成廟方困擾,但終究還是逃不出法律制裁。
青少年在神桌上跳舞,並且將土地公神像破壞,同時違反刑法第246條第1項:「對於壇廟、寺觀、教堂、墳墓或公眾紀念處所,公然侮辱者,處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九千元以下罰金。」也違反刑法第354條毀損器物罪,可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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