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A片太招搖,散布猥褻物品罪送辦

情光碟認定是否觸犯刑法,需視內容有無「多P、性虐待、人獸交」等變態內容,如果光碟內容是屬這類的,則一概禁止散佈、播送、販賣、公然陳列或以他法供人觀賞、聽聞。

位於台北市光華商圈,號稱全國最大的十八禁專賣通路「遊戲便利屋」,曾以「3D」大看板為噱頭,因涉暗藏「A片密語」,公開販售色情光碟,而引起非議;檢警大動作搜索,查扣3D等各式色情光碟近11萬片,將羅姓負責人與員工等7人,依妨害風化、違反著作權法送辦。

法律評析

猥褻物品與司法院大法官第617號解釋文

本件負責人和員工販賣A片之行為已觸犯刑法第235條第1項散布猥褻物品罪:「散佈、播送或販賣猥褻之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他物品,或公然陳列,或以他法供人觀覽、聽聞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三萬元以下罰金。」猥褻物品之定義如下:

1. 硬蕊資訊:即含有暴力、性虐待或人獸性交等無藝術性、醫學性或教育性價值之資訊或物品,則絕對禁止傳布、為了傳布而製造或持有。

2. 軟蕊資訊:即硬蕊資訊以外之其他客觀上足以刺激或滿足性慾,而令一般人感覺不堪呈現於眾或不能忍受而排拒之猥褻資訊或物品,此類物品則禁止未加適當安全隔絕措施之傳布,或意圖為此種傳布而製造或持有之行為。

色情光碟認定是否觸犯刑法,需視內容有無「多P、性虐待、人獸交」等變態內容,如果光碟內容是屬這類的,則一概禁止散佈、播送、販賣、公然陳列或以他法供人觀賞、聽聞。但如光碟內容是屬於其他客觀上足以刺激或滿足性慾令一般人感覺不堪呈現於眾或不能忍受而排拒的,若已採取適當安全隔離措施,如附加封套、警語或限於依法令特定的場所,即可免除刑責。所以以往一般軟蕊資訊A片只要加以適當安全隔絕措施(像是有碼光碟)則不會處罰,執法機關以往僅查扣無碼色情光碟,這次檢方卻認定,有碼色情光碟的封面字眼與內容、圖片,都極盡煽情,同樣構成猥褻,也一併查扣,將成重要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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