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信罪的行為人限於「為他人處理事務之人」,「為他人」在實務上解釋為「受他人委任而為其處理事務者」,本件張姓夫婦是受涂姓台商委託而代買彩券,依誠實信用原則,在事務的處理權限內,忠實的履行其信託義務。
去年七月二日威力彩九億多元彩金由一人獨得,事後發生誰才是彩金得主的爭議;高雄市涂姓台商指張姓夫婦受他所託代購彩券,中獎後私吞彩金;高雄地檢署根據電話通聯、簡訊及測謊,認定張姓夫婦意圖私吞,依背信罪起訴後,高雄地院今天將兩人各判刑二年。
刑法第342條背信罪:「為他人處理事務,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或損害本人之利益,而為違背其任務之行為,致生損害於本人之財產或其他利益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背信罪的行為人限於「為他人處理事務之人」,「為他人」在實務上解釋為「受他人委任而為其處理事務者」,本件張姓夫婦是受涂姓台商委託而代買彩券,又其所處理的事務為財產上的事務,涂姓台商在得知自己中獎後的第一時間有打電話聯絡張姓夫婦確認此事,張姓夫婦口頭上回答好、會等他回台卻仍私吞鉅款,此行為已違背了涂姓台商所委託他們的任務,在為他人處理事務時,原則上應依誠實信用原則,在事務的處理權限內,忠實的履行其信託義務,而張姓夫婦吞鉅款的行為已濫用其事務處分權限和違背信託義務,且張姓夫婦違背任務之行為已損害涂姓台商之財產。
本件張姓夫婦明知得獎的彩券是受涂姓台商委託而代買,故中獎後的彩券金額應屬涂姓台商所有,卻在開獎後不久拿彩券去領獎,他們在主觀上已具有背信之故意,以及為自己獲利或損害本人利益的不法意圖,而他們私吞的行為更損害原本屬於涂姓台商之財產。
離職前刪公司電腦檔案,涉犯無故刪除他人電磁紀錄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