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判決書,今年8月22日中午,22歲的錢男到台北縣新店市建國路一家賣場,他趁店員不注意時,將零食拆開偷吃,再把空包裝放回架上。據統計,他偷吃的零食高達55樣,總共要2700多元。
不過,錢男還不滿足,在9月5日又回到賣場想故技重施,他拆開兩條白巧克力包裝,將巧克力放到口袋中,再把空包裝放回架上,以為這樣就神不知鬼不覺,結果要離開時被店員發現,將他攔下扭送警局。
台北地院審理認為,雖然物品價值不高,但錢男隨意偷竊,完全不尊重他人財物,造成被害人一定的損失,審酌他犯後坦承犯行,並有悔意,以兩個竊盜罪判處他罰款6000元。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