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注客要選什麼,投注站理應依指示下注,宜蘭卻傳出首宗運動彩「顧客押贏、投注站畫輸」遭求償案例。王姓男子委託陳姓友人代押洋基隊勝,投注站卻投注皇家隊勝,王男遂提告。宜蘭地院認為,投注客有檢視彩券義務,且陳某未提異議即離開,認定他已接受契約內容,據此判決投注站免賠二萬元。
彩券行員工林太太說,為避免爭議,運彩公司早就比照郵局、銀行做法定出「離櫃恕不負責」規定,投注站也都會提醒投注客一定要核對彩券與金額,如果有誤,就可立刻在櫃檯前更換,以免發生爭議。
林太太說,協助簽注的林先生不諳法律,但在宜蘭監獄上班的王姓男子熟稔法律,雙方所提和解條件相差甚大,才會被迫對簿公堂。她說,如果判決彩券行敗訴,那任何顧客都可以依樣畫葫蘆,只要投注對可贏錢,投注錯即可向彩券行求償,「生意又該怎做下去?」
在宜蘭監獄上班的王姓男子,去年九月廿九日投注編號第一○○八場次的洋基主場迎戰皇家隊比賽,由於皇家隊戰績持續低迷,加上洋基隊又在主場比賽,王某特別寫了一張投注洋基贏、讓分若干的紙張,在開賽前的廿九日凌晨,委託陳姓男子幫他到住家附近的中山路新民商行代為投注。
王姓男子說,他考量陳某不識字,給了一萬元投注金後,還在解說後寫了下注內容;投注站林姓員工也建議,洋基、皇家兩隊相較,押洋基隊贏面較大。誰也沒想到,林姓員工卻操作失誤,投注洋基輸。
比賽結果,洋基隊以八比二大勝堪薩斯皇家隊,但王姓男子直到下班後才發現投注內容畫錯,不僅未贏彩金,連一萬元投注金也沒了,雙方和解不成,王某告上法院求償二萬元的本金加彩金。
王姓男子認為,投注店雖表示「彩券離櫃概不負責」,但與民法「故意或重大過失之責任,不得預先免除」規定相左,林姓員工搞錯投注內容害他本金、彩金俱失,應賠二萬元。
宜蘭地院認為,投注者有檢視取得彩券內容義務,如果未在彩券發出後更正,就視為投注者已完全接受,不得要求作廢、撤回或更換。
法院強調,即使烏龍印錯投注單,投注者也應在彩券列印出五分鐘內、且在截止投注時間前提出更正。據此駁回陳某之訴,還要王某支付一千五百元的裁判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