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一名8旬曾姓老婦人因摔跤而癱瘓在床,她不想拖累家人,只求一死了之,於是請隔壁一位7旬宋姓老翁幫她買農藥,服用後經搶救無效身亡。結果宋某因此涉嫌故意殺人罪,一審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刑4年。
《中國青年報》報導,2007年,曾婦摔了一跤後癱瘓在床,生活不能自理。2008年7月,她被送到開縣天和鄉高興村的二兒子家中贍養。宋某是二兒子的鄰居,常和曾婦及幾名老人在一起聊天。期間,曾婦多次表示,自己癱瘓在床不僅拖累家人,自己也很痛苦,希望早點死了算了。
某一天,曾婦請宋某幫她購買10片安眠藥。宋某也明白曾婦人的意思,但他辯稱買不到。隨後,曾婦又讓他把家裡一個帶繩子的籃子遞給她,這次宋某照辦。 等宋某離開後,曾婦用嘴巴將繩子解下來,想要自盡,剛好被兒媳發現,救回一命。家人打聽到幫助曾婦自殺的是宋某後,將對方狠狠地批評了一頓。
2008年11月下旬,曾婦再次要求宋某幫她買點農藥來自殺。「看到她活著痛苦,又是多次求我了,我就心一軟,答應了。」宋某說,不久之後,他就在鄰村一店舖購買了5顆「豌豆藥」(一種形似碗豆的農藥)。這種藥的氣味很臭,宋某用厚厚的塑膠袋包好,放在貼身的口袋裡。
儘管曾婦多次催促宋某將藥給她,但宋某還是有些猶豫。直到2008年12月7日傍晚,宋某才悄悄將已經壓碎的「碗豆藥」放在曾婦旁邊的一個桌子上,然後悄然離開。當晚,曾婦吃過飯後開始服毒。由於農藥的氣味很濃,正在廚房洗碗的兒媳聞到了,立即趕往曾婦的房間,看到曾婦已橫睡在床上,嘴裡、身上有白色的細小顆粒。
曾婦被送到醫院搶救,但在隔日淩晨仍不治死亡。搶救的過程中,醫生和曾婦的兒媳多次問及農藥的來源。然而,曾婦卻聲稱,是從一個小娃兒手中搶來的,並拒絕醫生的搶救。經法醫鑒定,曾婦人是因磷化物中毒死亡。
同年12月10日,宋某因涉嫌故意殺人罪,被開縣警方刑事拘留。今年6月17日,開縣人民檢察院經研究認為,宋某的行為已涉嫌構成故意殺人罪,向法院提起公訴。庭審中,宋某對於指控和罪名無異議,他希望法院能從寬處理。
法院審理認為,任何人未經法律許可,均不得非法剝奪他人的生命。宋某明知提供農藥的行為會幫助被曾婦自殺,卻對該危害結果持放任態度,在主觀上有非法剝奪他人生命的故意;在客觀上,宋某提供農藥的行為,對曾婦自殺成功起到了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與曾婦的死亡之間具有刑法上的因果關係。不過,鋻於宋某是幫助宋婦自殺,情節較輕,主觀惡性較小,又是初犯,認罪態度較好,遂對其輕判有期徒刑3年,緩刑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