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吳敬仁因吸毒,觀察勒戒結束後,發現張姓女友劈腿,與黃姓男子同居於三重市重陽路,有強盜前科的吳姓男子除痛毆、凌虐情敵黃某,更逼其拿出35萬元來賠償。同年5月24日凌晨,吳某外出,張女通知黃某來取回衣物,卻遭提早回家的吳某與友人蘇家盛撞見,毆打了張女、黃某,挾持黃某至汽車旅館期間,更要黃某喝下大量烈酒、香菸泡啤酒,也拿梳子拍打其性器官。
吳等人逼黃某賠償35萬,否則要帶他去山區「講一講」,經黃父報警處理,才逮獲吳某等人。
板橋地方法院宣判,依傷害、恐嚇取財等罪,判處吳某徒刑1年10個月。另吳敬仁同夥蘇家盛,在挾持黃某時,更盜刷被害人信用卡,支付投宿旅館、加油等費用,共判處2年半,幫忙看管與犯案的林鴻儒,則判處1年2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