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9.08.11 修正「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基礎訓練輔導要點」

6       六、輔導講習及成效追蹤評估:
           (一)國家文官學院得邀請各受委訓機關(構)學校基礎訓練輔導人員參
                 加講習。
           (二)國家文官學院得派員至各受委訓機關(構)學校瞭解基礎訓練輔導
                 情形。

   7       七、本要點未規定事項,依各訓練機關(構)學校之規定。

歡迎來電諮詢:04-2375-67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