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息所得逾萬,低收健保補助沒了

沒有工作收入,想要申請健保局低收入戶健保補助,要小心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所有的存款利息金額,一旦年存款利息大於一萬者,就無法以低收入名目取得健保費補助資格。

民眾黃小姐因為娘家父母一年的存款利息有二萬,被排除在低收入戶的健保補助之外,黃小姐不服,向本報爆料。

黃小姐表示,去年因符合健保局原先的低收入認定條件,於九月向健保局申請健保費補助,當時申請通過可以獲得二年的健保費補助,後來健保局又變更低收入認定條件,她原有的補助都被取消。

黃小姐不滿地說,政符答應人民的事,一夕之間就可以片面改變,連一聲通知都沒有,她還是工會通知才知道,硬是補繳了五千多元。

黃小姐指出,為了向健保局申請通過補助,費了一番工夫才備齊文件,最後還被取消。健保局給的理由之一,竟是因為娘家父母利息所得超過二萬元。她已經出嫁多年,報稅時也沒有報撫養娘家父母,怎麼可以將這筆收入算到她的帳上?

健保局官員表示,原先的補助標準,即家戶平均每人所得在內政部公告最低收入一點五倍者,健保費補助二分之一;家戶平均每人所得在內政部公告最低收入二倍者,則健保費補助四分之一。

健保局:補助滿6個月才取消

但這個補助政策受到輿論抨擊,認為家中有大筆存款的人也可以通過申請,有失補助精神及用意,於是加設排富條件,亦即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年存款利息大於一萬者,就意味家中至少有五十萬以上存款,不符合申請條件。

出處來源:自由時報〔記者魏怡嘉/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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