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地上權

土地及其土地上之建築物同屬於一人所有而僅以土地或僅以建築物為抵押者,於抵押物拍賣時,或土地建築物同屬於一人所有,而均為抵押物,如經拍賣,其所有人各異時,均視為建築物所有人就建築物之基地,有地上權存在,此即為因抵押物拍賣而生之「法定地上權」。民法第876條定有明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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