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國的民法中,行為人不法侵害他人的人格權,包括身體、健康、名譽、自由、信用、隱私、貞操等等。被害人雖未受到財產上損害,依民法第一百九十五條第一項的規定,也可以請求加害人賠償相當的金額,這就是所謂的「精神慰撫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