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位授予法修正有爭議,超過半數條文遭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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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今天(3)原訂逐條審查「學位授予法」修正草案,不過有立委認為,應該等「大學法」、「專科學校法」修正案通過後再審查,擔任主席的立委趙麗雲出面協調後,先讓法條進入逐條宣讀,不動用表決權,有爭議一律擱置保留,結果有一半法條遭到保留,連同修正動議條文都將擇期再審。

    在「學位授予法」修正草案還沒進入逐條審查之前,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就進行40多分鐘的程序發言,民進黨立委認為,在大學法、專科學校法等陸生來台相關修法還沒通過之前,無法進行學位授予法的實質討論,以免影響台灣學生權益,不過立委洪秀柱認為,學位授予法修正案是前面兩個會期就提出,也完成詢答程序,跟陸生來台相關法案無關,多數立委也支持先進入逐條審查,有爭議再保留協商。最後主席立委趙麗雲宣布,讓法條進入宣讀,對於有爭議條文一律擱置保留,結果有包括:第6條、第16條、第19條等超過一半條文遭到保留,連同修正動議條文都將擇期再審。對於各大學與對岸合作授予雙聯學位,教育部次長林聰明表示,還是要等相關修法通過後學歷才可以獲得承認。

    對於陸生相關修法退回教育及文化委員會重新初審,林次長表示,尊重立法院決定,不過會繼續努力,希望陸生相關法案可以趕在本會期順利三讀通過。

    出處來源:國立教育廣播電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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