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太髒罰款?環署:5/12公聽會

環保署研擬「環境衛生及美質促進法」草案,民眾反映「戶外停車太髒要罰」矯枉過正。環保署表示,將於 5月12日召開公聽會聽取各界意見。

環保署研擬「環境衛生及美質促進法」,規定住戶有主動清潔維護環境責任,凡住家周遭 2公尺內不得髒亂,車輛置放、外觀或車上置放的物件有妨礙衛生或美質情形等,都可依法處新台幣1200到6000元罰鍰。

環保署整潔方案室技監黃萬居今天受訪表示,「環境衛生及美質促進法」草案整合現行廢棄物清理法部分條文,例如4公尺以內的公共巷、弄路面及水溝,由相對戶或相鄰戶分別各半清除,違者依法處1200到6000元罰鍰;只是至今從未開出1張罰單,較具宣示意義。

黃萬居指出,鄰近的日本、新加坡都有「景觀法」等類似的法規。從照片比對立法前後,市容環境的確整潔、美觀很多。所謂美的東西在於心理層次,當生理滿足以後,可一步一步進展,相信台灣社會也漸有此需求。

黃萬居說,若民眾反映此法內容太嚴苛,未來立法部門應會回應修正;5月12日召開公聽會,邀請民意代表、相關機關及民間團體表達意見。

環保署表示,研擬「環境衛生及美質促進法」草案,主要架構為中央主管機關訂定「環境衛生及美質綱要方案計畫」,縣市政府訂定「環境衛生及美質經營方案計畫」,鄉 (鎮、市、區) 公所訂定「環境衛生及美質促進方案計畫」;規定公私有空地應強制綠美化,廣告招牌及電線電桿的設置維護,空地空屋及公共廁所清潔維護管理等。

出處來源:中央社 記者李先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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