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網訂房間或商品時,當消費者有收到確認信,就代表買賣契約成立,業者就應該依約履行,否則會有《民法》債務不履行的問題。業者若要解約退款,也須負擔消費者因此所造成的損失,賠償金錢。
一名鄭先生透過priceline意得旅遊網成功訂購香港飯店客房,還收到一封確認信,指他以新台幣3000元成功預定客房,他隨即線上刷卡付款。隔日鄭先生去電網站客服專線確認是否收到付款時,卻被告知房價應以港幣計價,電腦系統誤把他的定單以新台幣計價,必須取消交易定單,讓鄭先生極為不滿。意得旅行社台灣分公司主管出面坦承系統計價錯誤,除向鄭先生致歉,公司內部也在討論給予適當補償。
離婚無效可打官司回復婚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