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聯勤副總司令謝抗建退役後轉到民間軍品公司任職,在軍方辦理戰車射控系統採購案時向軍方施壓浮編預算,再以舊品充當新品交貨。台灣高等法院更一審,今天依貪污罪判刑1年。
高院判決書指出,謝抗建88年退伍後,違反公務人員服務法,轉任邦佑公司顧問每月支薪。邦佑公司為取得戰車夜視射控系統中的「紅外線窗鏡」標案,透過謝抗建向軍方承辦人施壓,將原本每片新台幣13萬餘元的窗鏡,浮編為46萬餘元。
邦佑公司負責人張明輔取得標案後,私下向協助標案過關的前陸軍飛彈光電勤務處處長姚凱林行賄60萬元,使張明輔後來得以取得多項其他軍品採購。
全案一審時,法院認為姚凱林收受款項的貪污對價證據不足,判決無罪;高院今天更一審駁回檢方上訴,姚凱林無罪定讞。
但謝抗建、張明輔更一審則被依違背職務行賄等罪,分遭判刑1年、1年2月,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