喧騰一時的圓山飯店馬伯樂歌舞上空秀爭議,勞委會還是點頭准演了。在業者提出申請近3個月後,勞委會今召集警政署、文建會等各單位,開會做出許可決定。
勞委會表示,業者的表演錄影帶中,表演者並非全部裸露,且只有10分鐘,因此先准演1個月,視情況再決定是否准演3個月。
勞委會決定先核可藝眾公司演出一個月,在核可函中加註業者表演內容不得超出所送審錄影帶範圍,且只能在圓山飯店表演,禁止18歲以下觀看等條件。若一個月內業者未違反規定,勞委會將自動延展期限到6月底。
藝眾公司約3個月前向勞委會提出申請,打算在4月1日起開演3個月的第二團表演中,加入「上空秀」,引起各界爭議。後來勞委會要求藝眾公司提供演出內容變更部分的錄影帶送審,直至今日才做出准演決定。
為了審慎,勞委會上午邀請法務部、警政署、移民署、文建會、交通部及新聞局等多個單位共同審核。經過討論,與會人員認為全場表演88分鐘,部分舞者局部裸露上身時間僅約10分鐘,且為若隱若現,沒有違反相關法規,應予有條件許可。
出處來源:台灣醒報【記者呂明潔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