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分證報失10年,遭冒辦手機

10年前報遺失的身分證,卻冒出2萬多元的手機欠款,1位莊小姐質疑電信公司的審核機制做得不夠徹底;業者則喊冤,93年起已落實NCC要求的雙證件正本查核,遭人盜領手機與欠款求償無門,本身也是受害者。

莊小姐在民國89年1月改名,舊身分證也已報遺失,不過近日申辦門號,卻被門市告知有欠款未繳,一查才發現,民國91年9月,有人使用她還是舊名的身分證連續申辦4支門號,結果欠了2萬多元帳單,而她壓根不知自己成了「黑名單」。

不甘心被冒名頂替,還得花時間向派出所報案,並到門市辦理切結,莊小姐質疑電信公司的審核機制出了問題,怎麼沒有辨別真偽就隨便開通門號,擔心如果門市內神通外鬼,竄改客戶身分證偷天換日,消費者的權益根本沒保障。

NCC表示,早年手機人頭門號及盜領的案件確實層出不窮,因此在民國93年4月,還是電信總局時已發函各業者配合雙證件正本的查核;而業者也回應,不肖人士冒用莊小姐身分證,除盜領手機,也留下大筆欠款,本身也是受害者之一。

出處來源:自由時報〔記者曹明正/高雄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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