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行道撤鍊改柵欄,大里總圖又被投訴

館長︰基於公共安全才設柵欄

大里市總圖書館人行道,去年設置鐵鍊遭批阻礙通行,市公所雖拆除鐵鍊,卻裝上ㄇ字型柵欄,民眾再度投訴本報,認為在人行道上設障礙物,根本是帶頭違法;市公所表示,為避免汽機車停放才設柵欄,而且該處屬基地公共空間,並非人行道,也不影響行人通行。

本報去年11月曾報導大里市中興路的總圖,在人行道上拉起鐵鍊,阻礙民眾通行,館方雖從善如流拆除鐵鍊,但一位民眾又向本報投訴,不滿館方又設立ㄇ字型柵欄。

民眾表示,「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54條明訂:「市區道路、人行道及市區道路兩旁建築物騎樓,應符合無障礙相關法規」;「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2條也對在道路堆積、放置妨礙交通之物祭出罰款,市公所這種做法,根本是帶頭違法,要求還給市民人行道順暢通行的權利。

大里市圖書館館長沈守真表示,因之前曾有讀者遭任意停放的機車排氣管燙傷,圖書館前方的設施也曾遭機車壓毀,基於公共安全才設置柵欄。

沈守真表示,該處屬於圖書館的基地範圍,並非人行道,設置柵欄時已留下行人通行空間,也未阻礙殘障坡道,並非路霸。同時強調圖書館已在旁邊的停車場設立機車停放專區,希望民眾把車停到停車場。

霧峰分局︰妨礙通行會請總圖改善

霧峰分局則表示,圖書館屬於公共場所,該處也是行人通行空間,設置障礙物易造成行人通行危險,也妨礙身心障礙民眾通行,會請圖書館改善。

出處來源:自由時報〔記者陳建志/大里報導〕

歡迎來電諮詢:04-2375-67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