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師盼設酬金下限,公平會:公平法禁止的商業行為

媒體報導,立法委員羅淑蕾和會計師公會日前表示希望能訂定會計師酬金標準,以免影響財報品質,對此公平會表示,認同會計師的公益性質,但設最低酬金恐怕仍屬禁止的聯合行為。

立法委員羅淑蕾辦公室與4大會計師公會日前舉行公聽會指出,會計師查核簽證的財務報表具公共財性質,應有價格的下限,避免惡性競爭,期盼公平會能允許修法訂定會計師酬金標準,以維護公平競爭的交易秩序及公共利益。

對此,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表示,公平會能認同會計師有一定公益性質,但是並不支持修訂會計師法設立最低酬金標準。

公平會官員表示,道德規範和競爭規範是兩個不同的思維,雖然會計師負責簽證財務報表,具有一定的公益特性,並需要嚴格的自律標準,但是會計師間仍屬於競爭關係,依靠專業從事交易取得報酬。

因此若修訂會計師法訂定酬金下限,屬於公平交易法第7條所定義的聯合行為,是公平法禁止的商業行為。

此外,公平會官員表示,據了解國際上對於道德和競爭規範區分非常清楚,少見會計師要求訂定酬金下限的案例。

出處來源:中央社(記者程韻璇台北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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