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重玉成文具店老闆張國元被控猥褻國小女童,沾到影印機油墨的黑手就印在女童下體,警方採證DNA與老闆比對無誤,板橋地方法院判刑3年4月。
張國元法庭上否認猥褻,辯稱當天妻子及小姨子都在店裡,不可能伸魔爪,又稱女童前後指述不一,與家人到店裡理論時,曾掀開衣服並未發現油墨手印,反咬擦拭油墨的抹布遭拿走嫁禍,質疑刑事警察局DNA鑑定樣本有誤。
法官認為,被害人案發時僅9歲,對案情描述前後雖有些微出入,但大致吻合,且女童身上採到的DNA檢體與張國元相符,老闆妻子及小姨子雖證稱沒看到,但供詞難免維護,又女童的姊姊、母親證稱案發後即接到女童投訴,因此犯行足堪認定。
「黑手」印下體猥褻案,發生在今年1月,三重市玉成文具店老闆趁小三女童到店裡買稿紙、圖畫紙時上下其手;女童指稱,摸到一半剛好有客人進來,老闆前去招呼,客人走後又重施故技,她有說「不要摸我」、「不要這樣」。
女童母親得知到文具店理論,警方在女童下體發現沾過油墨的「黑手」印,與老闆手上油墨不謀而合,經警方採集檢體比對無誤起訴。女童指稱,老闆從她就讀幼稚園時就開始摸她,但法官認為無法舉證,僅就今年1月的犯行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