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用部分成立的原因有二,第一是法定共用部分,如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四十五條第二項中所列舉「法定空地、法定防空避難設備及法定…
屋頂露台,屬共用部分,並不歸屬頂層住戶,若頂層住戶私自隔離圍繞屋頂露台,作為私用,即違反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若屋頂露台作為…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10條之規定: 1.專有部分、約定專用部分之修繕、管理、維護,由各該區分所有權人或約定專用部分…
依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5條規定:「區分所有權人對專有部分之利用,不得有妨害建築物之正常使用及違反區分所有權人共同利益之行…
對於這位教練因為他是住戶,故他有使用權,但是他吸收外來學生,利用社區資源理當應該付費,所以建議是:由管委會跟他收場地租用…
因為球場如果是社區的, 管委會就有權管理及訂定使用規則及時間; 如果是開放式, 管理上就比較困難,公共網球場是社區裡的財…
公寓大廈區分所有權人為增進共同利益,確保良好生活環境,經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之共同遵守事項。…
指由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或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僱傭或委任而執行建築物管理維護事務之公寓大廈管理服務人員或管理維護公司。…
房屋買賣契約後,就同一買賣標的再次與第三人簽訂買賣契約。此時,依據債權契約之相對性,屋主與第三人所訂的買賣契約,其效力並…
指未成立管理委員會,由區分所有權人推選住戶一人或依第二十八條第三項、第二十九條第六項規定為負責管理公寓大廈事務者。…
指為執行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事項及公寓大廈管理維護工作,由區分所有權人選任住戶若干人為管理委員所設立之組織。…
指公寓大廈之區分所有權人、承租人或其他經區分所有權人同意而為專有部分之使用者或業經取得停車空間建築物所有權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