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買房子時就是土地跟房子一起買入,如果買到房子卻沒有附土地所有權,那在市場上的價格是相差非常大的。這種情形下如果是賣方刻意隱瞞事實,買方可以追討差額。也就是說在買房屋卻沒對應到土地,那麼房屋有瑕疵,賣方應該負瑕疵擔保責任。
但假如買方一開始便知道土地所有權的持有狀況,那就只能以租土地的方式使用該筆土地。
民法§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