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麼是「人頭帳戶」?
「人頭帳戶」指的就是被詐騙集團以各種方式(騙取、租賃等)蒐集取得的他人帳戶。詐騙集團會騙被害人將錢匯入這些帳戶,之後再派人提領一空。警方追查帳戶只能找到帳戶提供者、或提領人(俗稱車手)、或接送提領人的司機(俗稱馬伕),很難馬上找到實際犯罪集團之首腦成員是誰。
二、我沒有詐騙跟洗錢的犯罪意圖,也會構成犯罪嗎?
帳戶變成人頭戶常見原因有:
而警方獲報並調查這些帳戶時,仍然會將這類帳戶視為詐騙集團的犯罪工具,並認為帳戶持有者是詐騙集團的一份子,而以幫助詐欺、幫助洗錢、甚至組織犯罪條例、加重詐欺罪進行偵查。銀行收到司法機關通知會註記警示該帳戶,帳戶就因此變人頭帳戶,功能將遭大幅限制使用,不僅無法轉帳與收款,連同生活開銷之扣款功能亦無法運作,對於帳戶所有人而言極其困擾,通常需待案件訴訟終結後,才能解除警示。
三、人頭帳戶刑責是?
實務上,若法院被認定為人頭帳戶,會觸犯刑法詐欺罪與洗錢防制法。
(一)刑法第339條「詐欺罪」之幫助犯
提供人頭帳戶行為人一般未直接參與詐騙財物,但本身提供帳戶給詐騙集團使用,使詐騙集團得以去詐騙被害人錢財匯入其帳戶內,即屬於幫助行為。
即便行為人不知情自己的帳戶被當作人頭戶使用,但未妥善保管好自己重要的帳戶,法院認為行為人仍可以預見到自己的帳戶將遭犯罪使用。因此實務上許多案例中,無法直接證實被告與詐騙集團之間有直接的關聯,法院仍常以「間接故意(不確定故意)」的方式,判定被告有罪。
(二)洗錢防制法第15條之2「告誡帳戶」-2024人頭帳戶新規範!
提供人頭帳戶屬於違法行為,初次違反者將接受警方裁處告誡。對於遭到告誡的個人,金融機構將實施諸如每日轉帳和提款上限、禁用網路銀行、拒絕臨櫃交易或開新帳戶等限制,期限為5年。若在首次告誡5年內再犯,或提供超過3個帳戶或帳號者,將面臨法律追究。
(三)洗錢防制法第19條
有第二條各款所列洗錢行為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新臺幣一億元以下罰金。洗錢之財物或財產上利益未達新臺幣一億元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新臺幣五千萬元以下罰金。
從條文可知,洗錢的金額越高,刑責也越重喔!
四、初犯會被關嗎?刑責有多重?
對於人頭帳戶初犯的被告,如果他們沒有前科,法院會考慮他們的智識能力、社會背景、案件的證據,以及他們的陳述進行判斷,法院原則上對初犯者會較為友善。
幫助詐欺的幫助犯,刑期一般為數個月不等,且有機會可以易科罰金。但隨著2023年洗錢防制法的修正與施行,法院在審理時亦可能考慮更嚴重的洗錢罪名,一旦罪證確立,被告可能面臨牢獄之災。
五、若真的不小心變成人頭戶被告,應該怎麼辦?
法院普遍認為,一般人應該都知道金融帳戶是非常重要的個資,交出帳戶、提款卡及密碼有被拿來詐騙的風險。因此若要主張自己本身沒有犯意,需要積極的舉證說服檢察官跟法官,所以人頭帳戶是否認罪通常會涉及到個案的訴訟策略。有專業律師的協助,可以幫助被告更好地向法院說明他們的情況,並提出有利於他們的證據和論點,律師也可以避免被告在法院陳述中犯下可能導致案件不利的錯誤,又洗錢防制法有特殊減輕刑責條款,應如何適用以爭取有利判決的機會也相當重要。
預防被當人頭戶應有警覺心,簡單預防妙招有二:
(一)保護個人資料和證件:任何人只要有您的個人資料和證件,就有機會以您的身分,進行詐騙或其他非法行為,所以您不應將您的個人資料和證件提供給他人。
(二)定期檢查您的銀行帳戶:定期檢查您的銀行帳戶是否有異常交易,如果有任何疑問,您應立即與銀行聯絡。即使帳戶很少使用,也應定期檢查,以確保帳戶沒有被他人濫用。
借錢不還會不會成立詐欺罪?坐霸王車會不會成立詐欺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