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假冒機構詐財(假醫院、檢警ˋ生活津貼等)---手法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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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階段
    冒用名稱
    各大醫院人員
     
    詐騙工具
    篡改電話(顯號為醫院總機號碼,榮總、長庚、馬偕、台大、三總、振興醫院等)
     
    詐騙話術
    詢問被害人有無委託他人前來辦理健保補助、醫療證明、領取高價藥品等。
    被害人否認後,電話中即傳來要求圍捕冒辦人之背景聲音。
    騙徒向被害人表示冒辦人逃離,但留下被害人所有之證件,即與被害人核對身分資料。
     
    受騙關鍵情境
    電話中傳來逼真圍捕冒辦人過程的背景音效,使被害人相信確有其事。
    歹徒對於被害人相關身分資料皆掌握,並核對無誤,加深被害人相信程度。
     
    第二階段
    冒用名稱
    警察
     
    詐騙工具
    篡改來電(來電顯號為警察機關總機號碼)
     
    詐騙話術
    假警察表示偵破刑案(例:破獲詐騙集團),已查扣被害人證件,並稱被害人證件遭人盜用,冒辦帳戶。
    被害人涉案嫌疑重大,將遭檢察官或法院傳喚,如依傳喚到場將遭羈押,願替其求情,但需配合辦案。
     
    受騙關鍵情境
    1.以涉及刑案將遭羈押,使被害人懼怕。
    2.同時又表現出願意協助被害人的善意,與之後檢察官(法官)電話形成黑白臉策略。
     
    第三階段
    冒用名稱
    警察、檢察官、法官等角色交互運用
     
    詐騙工具
    篡改來電(來電顯號為檢警機關總機號碼)
     
    詐騙話術
    告知被害人已涉刑案,如欲證明清白需配合檢警辦案。
    以監管帳戶名義,指示被害人轉帳或與假書記官當面交付財物
    以偵查不公開為由要求不得洩露案情。
     
    受騙關鍵情境
    以檢察官、法官名義,使被害人更加懼怕,並加強可信度。
    以偵查不公開、或他人亦有涉案等說詞,孤立被害人。
    表示會對被害人實施監控,加深心理壓力。
     
    第四階段
    詐騙話術
    如被害人未發現受騙,將繼續以交付保證金、擴大偵辦等名義要求被害人持續匯款、交付財物。
    直接詢問被害人有無其他帳號,並稱亦需監管。
    詐騙過程扮演白臉的身分(多為警察),表示處理過程有諸多困難,須疏通、繳交更多保證金。
     
    受騙關鍵情境
    以各種說詞,使被害人認為騙徒確實為其處理官司,加深信任,對騙徒說詞幾無判斷力。
     
    關鍵用詞
    一、檢警機關不會以電話偵訊、製作筆錄。
    二、醫院不會主動來電告知證件遭冒用、或冒辦手續。
    三、現行法律並無監管帳戶、安全帳戶、公正帳戶等名詞。
    四、法院(法官、檢察官)要求監管、保管帳戶、將錢存入安全帳戶或派人收取現金就是詐騙。


    反詐騙技巧:
    1.生活津貼發放詐騙的對象多為獨居、高齡長者,主要利用老人家較少接收社會資訊,且年事已高視力,警覺性較差,動作遲緩,較易受騙。
    2.公務人員證件容易偽造,因此一定要提防配戴公務機關識別證的陌生人,查證來訪者最好先問對方姓名及服務單位,再打電話向所稱單位查證有無此人。
    3.家有獨居年長者,對不明來訪者應提高警覺,勿輕易讓來者進入家中,更不可任意出示或交付銀行存摺、圖章。

    檢警反詐騙小叮嚀:

    1.法院或警察機關辦案,不會收當事人現金、不會要求匯款。
    2.法院或警察機關不會監管當事人帳戶。
    3.法院不會用傳真方式,將傳喚書送給當事人,一定會以掛號信函送達。
    4.製作筆錄必須親自到警察機關,不會以電話進行(線上筆錄製作)。

    歡迎來電諮詢:04-2375-67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