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行為在形式上雖該當於某犯罪構成要件,因未具可罰的違法性,以致犯罪不成立之理論。換言之,縱係具備適合...
指行為人負擔刑事責任所必須具備之意思狀態,亦即違法行為之心理狀態,此即應受社會非難之心理狀態。其形態...
指對於某一行為,欲認定行為人之刑事責任,必須一般社會對於該行為人能期待其不為該犯罪行為,而為其他適法...
行為人明知,且有意地實現不法構成要件,就一個具有責任能力之人而言,在通常情況下均能知道其所為者為不法...
乃以一個行為持續的侵害一個法益,當既遂後,其犯罪行為狀態仍然繼續無間斷的進行著,本質上需要較長時間完...
謂行為實現了犯罪構成要件時,犯罪即為既遂,犯罪行為即同時終了。如刑法第271條的殺人罪,刑法第173...
指犯罪行為因發生侵害法益之事實而既遂,縱其所引起的法益被害狀態繼續存在,不能再認為犯罪事實之謂。 ...
累次重覆犯罪之意,為犯罪人於犯罪裁判確定,受一定刑罰之執行後,更犯一定之罪的意思。我國刑法第47條即...
數罪併罰又稱之為「實質競合」,指刑法對於裁判確定前犯數罪而形成之併合處罰之方法。詳言之,實質競合乃指...
指對於同一構成犯罪事實之行為,同時有數個該當而可以適用之構成要件,僅適用其中一個最妥適之構成要件定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