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法律的規定,無論員工意願為何,員工數5人以上的公司,僱主都應強制替員工投保勞工保險,否則就是違法...
民法上所規定是「不治之惡疾」,就必須是不能治癒或顯難以治癒,如果依現今醫學水準及病況,有頗大之治癒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