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額保險

保險金額等於保險價額者,稱足額保險。由於足額保險保險標的之危險已百分之百移轉,保險人也已收取百分之百之對價,故保險人對於保險標的所遭受之損失,不論係全損或分損,均應按損失金額全額理賠。損失金額之算定,或由雙方協議,或由第三者公證,或由法院判決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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