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加付款

付款人或擔當付款人不為付款時,為防止追索權之行使,向執票人為付款者也。參加付款係為保全票據債務人之信用,防止執票人追索權之行使。參加付款,僅於匯票、本票有之。參加付款雖有規定,一般大眾並不習慣於此種制度,甚少被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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