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在家偷情 婦竊錄不起訴

北縣婦人梁湘翎懷疑丈夫邱錦城帶情婦李麗琴回家通姦,於是在自家臥房的衣櫃頂藏放錄音筆,果然錄到男女嘿咻聲。梁拿該段錄音告兩人涉妨害家庭,邱辯稱僅和李在房內看A片,反控梁偷錄音涉妨害祕密。板橋地檢署指梁為捉姦而蒐證,非「無故」偷錄,屬合理的權利行使,將梁不起訴處分。

梁婦與邱男均40多歲,梁婦早就察覺邱男與李女有染,更懷疑邱男甚至帶李女回新莊市住處偷情。去年梁婦在臥室衣櫃頂藏放一支錄音筆,真的錄到一段男女交歡時的呻吟聲,女方還邊嬌喘邊催促:「快一點!快一點!」
梁婦認為被錄音主角就是邱男與李女,去年10月告兩人涉妨害家庭。邱男被檢方傳喚出庭才知被錄音,惱怒反控梁婦涉妨害祕密,並堅稱和李女並無姦情,當時兩人僅在臥房一起看A片。
檢方指通姦違反我國法律與道德,梁婦為保全個人訴訟權利而錄音蒐證,地點又在自家臥房,應屬正當權利行使,因此將梁婦不起訴。梁婦告邱男、李女妨害家庭,以及夫妻互控傷害兩案,仍由檢方偵辦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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