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折的律師之路暨準備考試心得

我的興趣是中文和歷史,大學指考完要填志願的時候,原本要填中文系或歷史系,但是在家裡的要求下,先填了法律系,再來才填歷史和中文系。落點分析算是精準的,我分發到我的第一個志願序。抱持著對法律沒什麼興趣的心情,進入了大學的殿堂,既來之,則安之,都已經上了,四年的光陰也不能擺爛吧!損失的可是自己的青春,於是壓抑自己不甚悅的心情,硬著頭皮念法律系,到了大三,接觸了勞工法和社會法,才漸漸接受自己念法律的事,原來法律可以為弱勢發聲,當時覺得可以去留學回學校任教也是美事一椿。到了大四上,如願申請到研究所,一般人大概會開始準備司法官律師考試了吧!但當時的我還是對司法從業人員興趣缺缺,繼續想著留學或考公務人員的事,其餘時間大多用在社團活動上。

到了碩一,生活的重心還是社團活動,主要是希望能夠把自己的經驗傳承給學弟妹,碩二的時候,想想該是面對未來要做什麼工作的時候了,原本打算從事教職工作,因為無力負擔遠赴德國的求學費用而擱置,仍抗拒司法官律師考試的我,決定去考高考勞工行政,念書念了幾個月,放榜時錄取37名,我考第38名,與公職人員擦身而過,指導教授鼓勵我只差一名就考上了,碩三的時候可以再拼拼看,但是考量到家裡的經濟壓力,還是快點畢業快點分擔家計比較實在,於是決定碩三時把論文趕出來,就沒有在繼續準備勞工行政的考試了。

碩三寒假,預想到將來當完兵可能要去補習,需要一筆大開銷,又不想靠家裡拿錢出來,於是去報考預官,反正橫豎都要當兵,不如當兵時存多一點錢,沒準備幾個星期就去考了,好險有考上,預官放榜後預計要10月報到,逾期取消預官資格,只好全力衝刺論文,到了9月口試完畢,剛好來得及預官報到。

當兵期間,還在思索當完兵後是要繼續回來考勞工行政,還是回來面對司法官律師的考試,畢竟人生已經投入了七年在法律上,如果去從事勞工行政的工作,這七年的光陰可能就白白浪費了,正當我猶豫不決的時候,被人嗆說我三年五年還考不上司法官律師,讓我毅然決然決定退伍後全力考司法官律師。

當全職考生的壓力並不輕鬆,首先面對的就是要用什麼方法準備考試,面授?函授?自己買書念?一開始我是打算用最低成本的方式:自己買書念,念到約10月、11月左右,覺得好像不太行,改思考要面授還是買函授,最後決定買函授來念,理由是從我家到面授的上課地點太遠了,每天起碼要80分鐘的通勤時間,不如省下來念書,打定主意後,選擇了函授。

函授在11月寄的分量很少,所以準備之初,我還是一方面念自己買來的書(憲法和刑總),一方面念函授,後來函授寄來的量增多了,才轉以函授為主,在一試前,我看函授的方式是先以正常速度看過一遍,邊上課邊寫筆記,再以快速播放一遍(速度要看老師的講話速度,有的可以用1.5倍放,有的只能用1.2倍放),最後再直接看講義(所以講義共看三遍)。由於一試是法條的記憶較吃重,所以一試前兩周我都在看法條以及做一試考古題。一試結束後,買歷年筆試試題來看,我個人的作法是只寫解題大綱,其他用想的,因為十年的量實在太多,每一題都從頭到尾寫完時間不夠,但至少要有一兩年的解題完全寫完,訓練自己的速度。

生活作息方面,基本上我都是睡到自然醒,看到中午,午睡一下再起來繼續看,吃完晚飯後看到九點左右,再去跑步、洗澡睡覺(兩天跑一次),隔天一樣迴圈,很少出門,一整年下來出門的次數可能十多次而已(對,一個月最多出門一兩次),由於我是看函授及在家裡看書,所以念書念到煩的時候會逛臉書、聽音樂,舒解一下壓力,但是不會太久,書基本上是念不完的。

建議:

1. 如果你自己一個人有辦法靜下心來念書,可以選擇買函授或是自己買書看,因為通勤真的很耗時間;如果你自己一個人無法靜下心來念書,建議去面授,有競爭壓力下強迫自己念書。

2. 筆記的話,我自己是沒有整理自己的筆記,因為真的很耗時間,但是如果有整理的話,複習起來應該會比較快,畢竟是自己消化過的東西。

3. 要找到自己的舒壓方式,把自己逼過頭,會適得其反。念書的效率下降的時候(例如無法思考或無法專心),就離開去放鬆,不然坐在書桌前沒有進度,等同於浪費時間。

4. 要有壯士斷腕的決心,讓自己專心在準備考試上面,如果你想輕鬆的過日子,除非你有過人的記憶力及理解力,不然可能要多考幾年。

5. 弱科要加強,畢竟考試是比總分數,只有一科特別強,其他科分數很低也是考不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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