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不實 3年內提告

    近年預售屋糾紛頻傳,購屋民眾最常申訴「廣告不實」、「公共設施灌水」,尤以廣告不實佔大宗,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昨提醒,民眾一定要留意,廣告不實須在交屋後3年內提出,才具行政裁處效力。
有工業區充住宅
    今年公平會因為廣告不實重罰不少建商,8月底裁罰新北市新莊區工業住宅建案「峰景鳳翔」180萬元,因為建商廣告內容均稱為一般住宅,掩飾工業區用地的事實。
    此外,屬同一家建商瓏山林企業的台北市內湖區「瓏山林藝術館」、新北市汐止區「瓏山林長堤」、台北市中山區「瓏山林博物館」,在今年1至8月,分被重罰1200萬元、1000萬元、1500萬元,共3700萬元,主因是建商「隱匿資訊」,將車道面積灌在公設裡,房屋坪數大縮水,公平會不僅罰款,還要求補還住戶差價。
保留廣告單比對
    公平會發言人孫立群昨表示,最近還出現建商展示的平面圖未標示既有的高架橋圖示,廣告不實遭罰的機率達9成。他提醒,民眾看預售屋要先從環境著手,例如在附近找制高點,看看有無墳墓、廟宇、電塔等嫌惡設施,還要保留廣告單,交屋時逐一對照,以保障權益。
    至於合約部分,永慶房仲集團簽約中心經理陳俊宏指出,預售屋常發生室內配備如廚具、衛浴等,交屋後發現建商擅自更換次級品牌,甚至坪數縮水,相關內容應都要詳載在合約書內,購屋民眾應看仔細。
記者蔡佩蓉

買預售屋須知
◎看屋
˙預售屋接待中心常設在基地外,應調閱地籍圖,確認位置
˙調閱都市計劃圖確認周邊土地用途,以免住工廠或垃圾場旁
˙向鄰居、房仲探聽附近是否曾有亂葬崗或其他嫌惡設施
˙找制高點觀察有無墓地、廟宇、電塔及瓦斯槽等嫌惡設施
◎簽約
˙合約書有5天審閱期,可帶回家研究,若有疑問務必詢問專家
˙合約須詳定建材配備品牌及型號,以免建商以次級品充數
˙合約須詳定工程期繳款時間,以免付不出而遭建商沒收
˙合約須明定交屋時,若坪數增減1%不追補或退還價金
資料來源:《蘋果》採訪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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