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通知參加親職教育課程,一定要參加嗎

不參加課程的一方,容易被法官認為是非善意父母,甚至會刻意不開庭,等到上完課程再排庭期,所以不參加課程,雖然不會被罰錢,但訴訟絕對會遭到不利的認定,而且審理程序會拖得更久。

一定要參加嗎?不參加會怎麼樣?

只要是家事涉及未成年子女之訴訟或非訟事件,法院目前都會通知父母參加法院舉辦之「親職教育課程」,而且時間多半安排在調解、開庭之前,且不止一次,分為初階及進階課程,而當事人收到課程通知時,到底要不要去參加呢?不參加會有什麼不良後果?

 

親職教育課程之目的

許多父母將孩子視為財產,當夫妻婚姻關係緊張時,就常會發生將小孩帶走、拒絕給付扶養費、拒絕探視等情形,使小孩受到極大傷害,為了使當事人在調解、開庭前能有正確的親職觀念,所以法院才會安排上課。

親職教育課程並非強制性,但法院「強烈」要求當事人「務必」要參加課程,而參加或未參加,法院卷內都會有資料,所以不要想著說不參加也不會有人知道,而調解委員、法官也都會詢問是否已經參加課程了。雖然親職教育課程並非強制性,當事人可選擇不參加(多半理由是請假會被扣薪、認為自己觀念正確不需要上課、不想遇到對方),法院也不能處罰。但日後在法院的審理上,不參加課程的一方,容易被法官認為是非善意父母,甚至會刻意不開庭,等到上完課程再排庭期,所以不參加課程,雖然不會被罰錢,但訴訟絕對會遭到不利的認定,而且審理程序會拖得更久,以律師的辦案經驗來說,只要意志堅定、配合法院程序,家事案件多半能獲得不錯的結果,但如果主張反覆、不願配合法院程序,就算律師如何厲害,案件也可能會當事人自己搞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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