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考心路歷程分享

一、國考之心路歷程

會落榜就是因為你的實力不夠或運氣太差

其他什麼決心的,只是別人評斷你的藉口而已

筆者在101和102年讀得超級認真,早上八點半到研究室開工,然後讀到晚上10點才回房間,結果當年度高考差0.6分落榜,放榜當天晚上筆者在房間崩潰大哭一場隔天去研究室遇到朋友立刻發現筆者哭過

【因為筆者的雙眼紅腫到不行】

最後因為把所有力氣拼在準備高考上,七八月筆者就有點後繼無力,最終導致律師也是差10分落榜,簡言之,辛苦拼了一整年卻一無所有實在令人氣沮失落!

於是103年開始,筆者決定轉換心態,改走FreeStyle模式,基本上就是隨性準備,平常中午有人揪團就去學校附近吃筆者喜愛的拉麵,吃完就回房間洗澡睡覺,晚上再去研究室看書。

然後週四下午固定和朋友去打羽球,運動到五點多再去吃飯,運動日的晚上回房間也筋疲力盡,所以筆者不會再去研究室看書了。最後每週固定有一天早上去好市多逛逛,當作放鬆心情的方式!

而這樣明顯的轉變,筆者的朋友們立刻注意到了,當時還特別跟筆者說:「我覺得你今年好像沒有那麼認真讀書耶!」

拉哩拉雜的說了一大堆,絕不是要炫耀身為考生還可以過得這麼爽,而是因為筆者找到適合自己的準備方法,讀書時可以事半功倍,這點也是前幾年的筆者所缺乏的,且如此一來,也讓筆者有餘裕可以把時間分配給社交和娛樂。

筆者的經驗是,不要為了準備考試,就犧牲所有的社交和娛樂,因為當你犧牲太多東西不一定會有你想要的回報,最後你在準備過程中累積的委屈與不滿都會在落榜時一口氣爆發!像筆者就是情緒潰堤,躲在房間大哭一場!

所以準備考試期間,如果有人揪團出遊的話,衡量一下要出去多久的時間,如果不會太長,例如兩天一夜,那就去玩吧!像筆者三月份就和朋友一起去日月潭看日出,環潭後再去九族文化村玩,也成為筆者珍貴的回憶之一!

二、答題方式分享

其實老師閱卷時一份答案券只有「8秒」的時間,如果只有分成幾個段落,如:

1.按刑訴S156II....

2.學說上有....的見解(論述相關學說)

3.惟實務上.....

4.本件中,.....故甲之自白無效....

這樣看起來似乎有條有理,但如果加上後面詳盡的法學論述,那篇幅的雜亂程度就很恐怖了,通常老師也不會想仔細去看你的答題內容而且這樣的分點分段方法,充其量只是把以前的作文式答題法(從頭寫到尾)變成新詩的方式而已,並沒有比較厲害。

所以筆者建議是答題時盡量就像參考書一樣,在每一段落之前都把你要表達的主題寫出來。以102年法警的行政法第二大題第一小題為例:

二、某家廢棄物處理公司租用農地挖坑,將有毒之煤渣偷倒在農地上掩埋,造成附近農田及灌溉用水之重金屬污染。依照廢棄物清理法第40 條規定:「事業於貯存、清除或處理事業廢棄物,危害人體健康或農、漁業時,主管機關應立即命其改善,並採取緊急措施。必要時,得命其停工或停業」。

 

(一)路人甲經過該處農地,發現上述違法情形,依同法第67 條規定:「對於違反本法之行為,民眾得敘明事實或檢具證據資料,向所在地執行機關或主管機關檢舉。…」,拍照寄送主管機關提出檢舉。主管機關函覆:「經查並無台端所舉事實,檢舉不成立」,請問甲對於函覆內容能否提起行政救濟?(25 分)

筆者認為答題前先在前言破題,寫出你認為這題在考的考點。以下提供筆者的答題模式供參】

本題爭點在於檢舉函覆性質上有無法效性,若有,則可提起行政救濟;反之,則不可提起,合先敘明

(一)甲不可提起行政救濟:

1.法效性是行政處分的要素之一,按行程法S92I規定.....。

2.本件中檢舉函覆並不具有法效性:

(1)最高行政法院99年6月庭長聯席會議採否定說:

(2)惟學者採區分說,應個案判斷該函覆是否涉及人民公法上的權益:

(3)小結:

基於......,故管見採學說見解。

3.綜上,本件中的函覆並未涉及人民公法上的權益(如有檢舉獎金等),故不具法效性....。

以上,就是筆者答題的架構。事實上,小標題下得越漂亮,代表你對這個題目的掌握程度越高每個小標題就是代表你的思考邏輯順序閱卷老師透過你的小標題,就可以知道你的思考邏輯已經完全掌握這個題目分數也就不吝於給出高分了

而且閱卷時間只有「8秒鐘」,光是看你四大題的小標題也就飽了哪有時間再去看你下面的詳細論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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