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同時代理法律關係的雙方嗎?

你知道嗎?法律是禁止雙方代理的行為喔!
 
「雙方代理」是指同時為兩人的代理人,並代替他們做成法律行為。法律之所以禁止此類代理,是在避免利益衝突。例如圖中,鸚鵡小藍同時為鴕鳥阿毛與金絲雀小咪的代理人,並以阿毛和小咪的名義訂立租賃契約,小藍的這種行為就是雙方代理。但是小藍完全不替阿毛著想,幫阿毛租了一個只能用一隻腳站立的鳥巢,將有損及阿毛的利益,所以原則上法律是禁止小藍的行為喔!
 
民法第106條:「代理人非經本人許諾,不得為本人與自己之法律行為,亦不得既為第三人之代理人,而為本人與第三人之法律行為。但其法律行為,係專履行債務者,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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