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一名男子追求一名女子不成,一個多月傳了上千通不雅簡訊,內容損及女方人格尊嚴,女子及其親友多次告誡男子仍置之不理,女子憤而向轄區派出所提出性騷懮申訴,經過調查性騷擾成立,被雲林縣政府社會處裁罰3萬元。 資料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