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誤看診致死,醫師判賠80萬

     男子吳東生四年前食道潰瘍到北市仁愛醫院急診,住院期間疑似腦腫瘤感染發燒抽搐,值班住院醫師林筱菁接獲三次通報,都因急救其他病患延誤看診,吳因而病情惡化死亡,吳妻憤而向林女求償。台北地院認為,林女延誤看診又未做適當處置有疏失,判賠吳妻慰撫金八十萬元。

     這起醫師延誤看診的醫療糾紛,發生於二○○五年九月初,五十多歲的吳東生,因食道潰瘍不適到仁愛醫院急診,同月二十九日上午,吳左手發生抽搐,經值班醫師黃庭章給藥後改善,經進一步檢查發現疑似腦腫瘤感染引起抽搐。

     當晚吳又出現抽搐且更加嚴重,還發燒至三十八度,護士告知當時值班住院醫師林筱菁,林女因替其他病患急診,無法前往看診處置,僅囑託護士替吳男使用冰枕,直到早上經神經內科醫師會診後,確定吳男罹患重積症癲癇並直接送到加護病房,隔年元月,吳因多重慢性病引發敗血休克死亡。吳妻因而控告林女業務過失致死,但不起訴,吳妻改提民事訴訟求償一百五十萬元。

     林筱菁向法官表示,吳患有多重慢性病,且其癲癇發作至死亡超過三個月,她完全依照醫院標準處理,沒有過失。但法官認為,林女僅囑託沒有醫療權限的護士直接處理,有違醫療常規,其醫療行為與吳日後病情加重並死亡不無關聯,認定林女侵害吳的生命權,故判賠。

資料來源:《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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