貓被咬死自己也有錯 狗主賠5千

已故畫家楊三郎孫子楊啟明委託外籍房客照顧哈士奇犬,遛狗時哈士奇犬卻發怒咬死他人母貓,飼主氣憤控告楊啟明及外籍房客,要求賠償10萬元。新北地院板橋簡易庭法官認定雙方都有疏失,判楊賠5千元。
記者昨聯繫不上母貓飼主孫女,她父親不願受訪,不悅地說:「判都判了,有什麼好講!」不過孫女當初接受電視台採訪時曾說,養了10年的貓,每天都跟她爸在一起,還會幫人按摩,就這樣被狗咬死很難過,且當初楊家不正面回應,她去找那外國人,楊家人都稱沒這個人。
從圍牆跳下揮爪 激怒狗
楊啟明因前年10月間與妻子出國,請姑姑和美國籍女房客幫忙照顧愛犬「探戈」。同年10月31日上午,外籍女房客帶狗出遊,突然遇到母貓「妙妙」從圍牆跳下揮爪,探戈因被激怒而咬死貓。
孫姓飼主聽到愛貓慘叫,氣憤衝到派出所大喊「發生凶殺案」,警方循監視器畫面,查出狗主人是楊啟明。本案刑事「毀損」與違反動保法部分,檢方認不構成犯罪,屬民事糾紛,處分不起訴。
孫家委由外籍女婿孫麥克出面求償10萬元,主張「妙妙」過世後,父親食不下嚥,心情沮喪,全家心痛不已,楊啟明等人從未致歉,因而求償10萬元。
楊啟明反駁,案發時,孫家放任貓咪在外,案發後,他曾釋出善意欲調解,但對方卻不願意,也不給聯絡方式,甚至通知媒體報導,惡意毀損楊三郎美術館名譽。
法官審理認為,當時遛狗未適當控制狗鍊長度,也沒替狗戴上防咬口罩,孫家放任貓咪在外遊蕩,也有疏失,因而做出以上判決。
 

資料來源:《自由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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