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11.28修正災害防救法條文
  • 台中地區-4/18(二)14:00~17:00,免費與律師現場諮詢開始預約啦(❁´◡`❁) 名額有限,活動詳情請點此連結加入LINE詢問~
  • 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十一月二十八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10100264191  
    號令修正公佈第 26 條條文
    
    
    第 26 條   各級政府及相關公共事業應置專職人員,鄉(鎮、市、區)公所於未置專
               職人員前,得置兼職人員,執行災害預防各項工作。

    歡迎來電諮詢:04-2375-67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