暨南大學副教授李文志,被控四年前多次猥褻一名女碩士下體等處,先前一審被判有罪,二審逆轉無罪;民事部分女碩士求償五百萬元,但法官發現李有僵直性脊椎炎,行動遲緩難以彎腰,靠拐杖行走,不解她未能抵抗再三受害,且證人指她事後仍親暱替李夾菜倒酒、剝蝦殼,昨判她敗訴。
稱遭侵犯求償五百萬。
女碩士提告指出,依照暨南大學調查報告,李文志利用師生互動機會,在飯店、李宅、研究室內,強吻她的臉頰、嘴唇、胸部,並撫摸胸部及下體,前後侵犯十一次之多。
女碩士說,她為此經常哭泣、精神崩潰,患有創傷後壓力症候群、憂鬱症等病症,因而向李文志求償五百萬元。李文志則否認指控。
法官調閱李的病歷,發現身高一百六十公分的李文志,因患有僵直性脊椎炎,行動遲緩,難以彎腰蹲跪,須借助拐杖行走,由於脊椎失去彈性,如果向他人撲壓極易骨折;而女碩士的身高達一百七十三公分,法官認為,若李有無禮行為,女方應可輕易抗拒,不解為何李能一再得手。
事後仍親暱夾菜倒酒
另外,法官查證多名證人,發現在女碩士被指侵犯的時間點之後,不僅主動幫李慶生,聚餐時還替李夾菜倒酒、剝蝦殼,甚至親燉牛肉湯、送點心至李的家中,或坐在李身旁靠著椅子把手,狀似親暱,完全不像被害人會有的反應,令人匪夷所思。
而依照醫院的診斷病歷,女碩士畢業論文難產,另有交往四年的男友提出分手,無法認定是遭猥褻導致精神受創。綜合各項證據,法官判女碩士敗訴。
對此,律師孫治平表示,法官應已盡力調查,除非再有決定性的關鍵證據,否則難以推翻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