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車玩手機將被開罰!立法院院會昨三讀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汽、機車駕駛人在行駛道路時,以「手持方式」使用手機、電腦或其他裝置,進行撥接、通話、上網或其他有礙駕駛安全的行為,將分別處以新台幣三千元與一千元罰鍰,預估九月一日正式上路。
最快九月一日上路
另外,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三十五條原規定,酒駕附載十四歲以下兒童並肇事者,除罰鍰外,並吊扣駕駛執照四年;昨三讀通過的條文修正為,酒駕又同時附載未滿十二歲兒童者,除罰鍰外,一律吊扣駕駛執照二年;因而肇事且附載有未滿十二歲兒童之人者,按其吊扣駕駛執照期間加倍處分。
駕車闖平交道加重罰
鑑於駕駛人闖越平交道事故頻傳,也三讀通過修正第五十四條規定,汽車駕駛人闖越平交道,罰鍰將大幅提高,由現行處以新台幣六千元至一萬二千元罰鍰,提高為新台幣一萬五千元至六萬元罰鍰,希望駕駛人警惕。
玩平板電腦也不行
智慧型手機日益普及,帶動五花八門的應用程式(APP)遊戲吸引手指族市場,卻也讓不少汽、機車駕駛在行駛道路期間成了「低頭族」,甚至無視紅燈停、綠燈行等交通規則,無意間成為危險駕駛,朝野立委因此提案修法,希望讓駕駛人警惕。
民進黨立委葉宜津表示,修法意在警惕不在處罰,交通事故往往因駕駛人一時的疏忽與放縱,導致一輩子無可挽回的悲劇,立法院在符合比例原則下,修正不合時宜的法律,可提高民眾對自身與他人安全的重視。
警政署表示,將對第一線執勤員警進行意見調查,了解新制正式上路可能面臨的執法問題,再與交通部會商,提出一套可行的取締做法,並加強員警執勤技巧。
不過有警官私下認為,未來實際執法後,恐怕會面臨認定不易的困難,因為現行警方在取締民眾開車打手機時,就已出現駕駛人被警察攔停後否認講手機的糾紛,假如員警沒有錄影或拍照蒐證,會衍生困擾,未來不排除要求員警全程錄影蒐證。
現行取締汽機車駕駛人講手機的做法,是以在街頭攔停為主,較少拍照後直接舉發,警政署指出,日後把使用智慧型手機、電腦或類似裝置列入取締範圍,員警執法難度勢必會提高,將面臨執法上的陣痛期,但警方仍會全力配合。
國內警察機關近年取締汽機車駕駛使用手機案件數,呈現逐年下降的趨勢,警政署統計,九十六年還有取締四萬九千八百三十九件,去年則下滑到一萬兩千兩百五十五件。
取締件數下降,一方面是因警政署近年加強取締的重點是闖紅燈等十項惡性重大違規行為,騎車或開車講手機則非重點取締項目;另一方面則與國人駕駛習慣改善有關。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