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張姓少婦指控姜姓丈夫婚後偷腥,心碎的她帶走訂婚金飾等珠寶回娘家,丈夫索討未果而報案;張女日前挺著大肚子到案,指稱她要歸還時,丈夫已報案,她是因不想和丈夫有瓜葛,才帶走財物想用養育小孩。
妻子任意拿走丈夫的存摺、小心吃上官司,新北市一名張姓女子,懷疑丈夫有外遇,擔心將來無法獨力撫養肚子裡的孩子,帶著丈夫放在家中保險箱的珠寶和存摺等財物回娘家,卻因此被丈夫控告偷竊,律師表示,銀行帳戶如果是以丈夫名字開戶,就屬於個人資產,妻子擅自拿走存摺印章,就算沒把錢領走,也已經構成偷竊,至於珠寶金飾,如果是丈夫買來送給妻子的,不管是婚前還是婚後,則屬於妻子所有,律師也建議,避免糾紛,夫妻可以簽訂婚前契約,清楚寫明財產分配的狀況。當夫妻情分不在,就交由法律處理難解的金錢糾紛。
資料來源:奇摩電子報
偷小嬸財物未被告,親屬間竊盜判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