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天零時起,汽車後座乘客如未繫安全帶,警方要對駕駛開罰,最高將被罰六千元,而計程車上若貼有「請繫妥安全帶」貼紙,乘客未繫安全帶遭攔查,就處罰乘客,一人一千五百元。
重度身障者可除外 警方明天將依最新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對駕駛開罰,如在一般道路遭舉發,駕駛將被處一千五百元罰款;如在高速公路、快速公路上違規,則處三千元以上、六千元以下罰款。 警政署表示,因應新法上路,明天起全國將大執法三天,若汽車後座乘客未繫安全帶、未確實緊扣;或後座安全帶及相關配件不齊全,並有毀損、鬆脫或變更等不堪使用情況;還是每條安全帶供二人以上使用等,執法警員將依法對駕駛開罰。 警政署指出,部分特殊情況得以不予舉發,如重度身障者或傷、病乘客無法繫安全帶者。另外,一九九一年七月一日前檢驗領照的小客車或二○○八年元旦前製造出廠的客貨車,出廠時後座即未裝置安全帶,則不在舉發範圍。 新北市交通局說,若因罹患情緒障礙及過動症者,對繫安全帶產生排斥者,可向醫院要求發給證明,出示給警方看,才可免繫安全帶;而計程車無法因應幼童準備安全座椅,幼童乘坐後座也可不用繫。
孕婦注意勿壓胎兒 警方說,孕婦沒有免繫安全帶的特權,除非有醫師證明。所以新店耕莘婦產科主治醫師黃文郁提醒,孕婦繫安全帶正確方式,是斜帶從胸部中間往下,橫帶則避免壓迫腹部胎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