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光碟涉侵權,法院判需賠TVBS電視台10萬元
  • 台中地區-4/8(二)14:00~17:00,免費與律師現場諮詢開始預約啦(❁´◡`❁) 名額有限,活動詳情請點此連結加入LINE詢問~
  •   數年前轟動一時的「非常報導」光碟,因光碟內容使用TVBS電視台畫面,卻沒有獲得授權而挨告,高院二審判決光碟陳姓製作人應賠償新台幣10萬元,全案定讞不得上訴。
      TVBS與TVBS-N所屬的聯意製作公司認為,「非常報導」光碟有四段內容來自TVBS與TVBS-N畫面,這些畫面既不屬於合理引用,也沒有獲得授權,因此向陳姓製作人求償100萬元。
      台北地院一審原本採信陳姓製作人的說法,認為這些畫面出現時,雖然並不是都有特別標示「拍自TVBS」,但因左下角處都會出現「TVBS55」等字樣,足以使觀眾明確得知光碟引用的新聞畫面出處,因此駁回聯意公司提出的訴訟。
      高院二審則認為,畫面出現的「TVBS55」過於模糊,不構成合理使用的理由。經查證,高院認定,這份光碟僅發行500片,對外發送僅300片,所使用的畫面也不到全光碟長度的1.5%。因此,高院判決陳姓製作人應賠償聯意公司10萬元,全案定讞不得上訴。
    資料來源:《中央社》

    歡迎來電諮詢:04-2375-67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