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楊愷宇在去年4月帶著妻子、自己的乾姊和乾姊養父到韓國5日遊,不料到了韓國,他竟選擇和乾姊同房,叫妻子去和乾姊養父同房;妻子深感委曲,只得和女導遊同擠一室,捱過最難堪的韓國行。返台後楊男和妻子分居協商離婚,楊還和乾姊到妻子南投霧社的娘家街頭舉牌誹謗妻子詐財,妻子憤而訴請離婚,法官認定楊男行徑破壞夫妻情誼,日前判准離婚。 楊男的妻子潘彥榛(33歲)提告指出,她前年3月與楊愷宇(32歲)結婚,去年3月她發現丈夫和他乾姊陳麗惠(35歲)過從甚密,對她則動輒暴力相向,去年4月丈夫邀她、乾姊及乾姊養父王萬進(74歲)到韓國5日遊,她心中百般不願,但為了夫妻和諧,還是參加。 不料到了韓國,丈夫竟和陳女同睡一房,叫她和乾姊的年邁養父同房,她改和女導遊住,而5天行程中,丈夫和陳女出雙入對,她形單影隻,極為難堪。 妻與導遊同房 潘女另指,返台後,丈夫指摘她偷陳女的鞋子、美金、韓元、信用卡,載她到陳女住處道歉,還強脫她的褲子,由陳女拿注射針頭扎她臀部,注射不明液體,她隨即精神恍惚,被迫寫下悔過書,後來她昏倒被送醫,家人將她帶回,兩人分居至今。 潘女指,今年4月,丈夫和她相約在南投縣仁愛分局討論離婚,丈夫竟帶陳女和陳女養父王萬進,在她娘家所在的南投霧社仁和街上,持告示牌寫著「潘彥榛向我們詐財好幾千萬」等,大聲對著附近店家喧鬧下跪,今年8月,南投地檢署已依妨害名譽罪起訴丈夫等三人。潘女表示,兩人情感已逝,無法再維持下去。 潘女打離婚官司,她的丈夫楊愷宇始終沒出庭說明,也沒提出任何書狀回應。法官傳喚帶團女導遊曾雅萍證稱:「他們四個人,我給兩個房間讓他們自己分配,沒想到會這樣分,她(潘女)很難過的跑來我的房間洗澡、睡覺。」說法與潘女相符。此外,法官也調閱南投地檢署起訴書,確認今年4月楊男等到霧社街頭舉告示牌涉嫌誹謗潘女。 舉牌控妻詐財 法官判決,潘女指控被扎針注射不明物體,因無證據,不予採信,但楊男和妻遊韓國卻與乾姊同睡,雖然無法證明楊男和陳女有通姦事實,但其行徑已讓妻子難以忍受;而今年4月,楊男帶人到潘女娘家街道舉牌喧鬧,讓潘女在鄰里難堪無法立足,已屬精神上的暴力行為。 法官指出,從去年4月夫妻遊韓國,至今年丈夫等人舉告示牌精神暴力行為,2人未因時間經過而冷靜思考,改善婚姻關係,反而愈來愈緊張對立,而且2人分居已1年多,形同陌路,只有夫妻之名無夫妻之實,楊男的行為破壞夫妻情誼,可責程度大於潘女,已構成難以維持婚姻之重大事由,判准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