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會昨天通過「勞工退休金條例」修正草案,自營工作者全面納入退休金相關規範的適用,以保障勞工權益。
行政院會昨天通過「勞工退休金條例」修正草案,全面擴大勞工適用自願提繳退休金對象,除納入陸配、外配,包括計程車司機、SOHO族、攤販等自營工作者全面適用,勞工每月自行提撥6%退休金也可於次年綜所稅扣抵。
根據勞委會資料,目前依勞工保險條例提撥退休金總人數約五百四十萬,包括陸配、外配與攤販、SOHO族、計程車司機等約一百三十五萬自營工作者並無退休金相關規範,這次勞退條例修法全面納入適用,以保障勞工權益。
有關自營工作者自願提撥退休金方式,勞委會官員解釋,勞工可自行向勞保局辦理開始提繳手續,並按月扣繳。
這次修法也新增多項條款,包括勞工請領退休金後繼續工作,提繳年資重新計算,僱主應依規定提繳勞工退休金。勞委會官員解釋,例如勞工年滿六十歲退休,不論先前退休年資可請一次退或月退,倘若繼續工作到七十六歲,也可再次請領月退。
此外,修正草案增訂身心障礙者得經失能認定後,提前領取一次退休金;由於身心障礙面臨醫療需求,勞委會放寬勞工未滿六十歲前,符合一次請領退休金,但若該類勞工沒有經濟需求,也可以等到六十歲後請領月退。
草案也規定,保險人應依保險法規定專設帳簿,記載投資資產的價值,而勞工死後無指定請領人者,年金保險退休金的本金和累積收益,應歸入年金保險專設帳簿的資產。
資料來源:中時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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