廠商違法聯合漲價 恐重罰10%年營收

公平交易法第40條:經主管機關認定有聯合漲價情節重大者,得處該事業上一會計年度銷售金額百分之十以下罰鍰,不受前項罰鍰金額限制。

聯合漲價
公平會上週出手重罰三大乳品業者聯合調漲鮮乳案,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昨天通過立委提案,提高廠商聯合行為的罰鍰上限,未來只要廠商聯合行為違法確定,最高可處廠商上一會計年度銷售金額十%的罰鍰。

此項修法打算拚本會期通過

國民黨立委丁守中提案,對違反獨佔、聯合行為等廠商,經認定情節重大者,得處該事業上一會計年度銷售金額十%以下罰鍰,也就是未來罰鍰金額將不受上限兩千五百萬元限制,而是以營業額來作為罰鍰的計算基準。

這項修法還要經二、三讀,打算拚本會期通過,但就算這個會期過關,對已處罰的業者也無法溯及既往,也就是說,因聯合調漲鮮乳價格共遭罰三千萬的味全、統一等乳品業者,無法適用新規定。

統一及味全都強調,鮮乳漲價絕對沒有聯合行為。統一經理涂忠正說,假如真的有企業因聯合行為被處罰到年營收的一成,那公司就不用做了,台灣沒有幾家企業營業淨利率會超過一成。味全經理陳文敏說,他寧可相信立院的修法不是針對個案、而是通案,立院要這樣修法,業者只能接受。

民進黨立委陳明文則指出,咖啡聯合漲價到公平會公布調查結果,可能都漲價一個月了,公平會應該要有更積極作為。公平會主委吳秀明說,十一月六日前公布超商咖啡漲價案的調查結果,目前看來,超商咖啡漲價每杯都漲五塊,具有一致性外觀,接下來還要查業者能否合理解釋或提出證據、才能判定是否違法。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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