罵警「X你娘」 口頭禪判無罪

    罵人三字經可不一定有罪!魏姓男子與妻子吵架,還對前往處理員警連罵二次「X你娘」,被判拘役卅天。魏男上訴坦承確有幹譙三字經,但第一次是罵老婆、第二次則是不慎脫口而出的「口頭禪」,全都不是罵警察。合議庭勘驗光碟認為確實如此,罕見地改判無罪。本案仍可上訴。
    和妻子結婚多年的魏男,經常與妻子發生口角爭吵。今年二月間,兩人又大吵一架,附近鄰居受不了報警,二名員警獲報也立即趕往了解情況。
    由於魏男對著員警講了兩次「X你娘」的三字經,被警方依妨害公務罪嫌移辦,一審遭判拘役卅天。
    魏男不服上訴表示,他承認當時確實有罵出「X妳娘」的國罵,但第一次罵的對象是站在員警背後的妻子,第二次則是員警講話刺激他,他才會不自覺飆出三字經。
    魏男強調,他的口德不好,常把三字經當作口頭禪,但絕對沒有侮辱警方的意思。
    合議庭當庭勘驗當時警方蒐證的光碟,發現魏男第一次罵三字經時,前面還說了「妳這樣出去,就不要回來,妳出去也好,X妳娘!」但員警在職務報告中卻僅記載「魏姓嫌犯關上門不理警方後,罵了X妳娘」。
    而第二次三字經,光碟中則顯示員警進入魏男家,告知魏男罵警察恐涉妨害公務,魏男當時表示,「把我抓進去關好了」,警方對魏男說「這麼有氣魄?」魏男才回應「這哪是有氣魄,X妳娘」,事實情況明顯與警方記錄的內容不盡相同。
    魏男妻子也作證,丈夫第一次罵髒話確實是在罵她,她也證實丈夫時常把三字經掛在嘴邊。
    合議庭審酌認為,根據光碟內容來看,沒有證據證明魏男友侮辱公務人員的犯意,撤銷原判決,改判魏男無罪。全案仍可上訴。

資料來源:《中時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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