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六甲鄉長非法持槍,一審判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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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身為地方鄉長,竟涉嫌非法持槍?

         台南縣六甲鄉長沈進忠涉嫌持有槍械,2007年被台南地檢署查獲起訴,台南地方法院今天判處7年有期徒刑,併科罰金新台幣15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南檢2007年12月3日指揮台南縣市警調,搜索沈進忠及手下黃來長的住處、賭場,查扣相關帳冊,且起出1把制式手槍及子彈,沈、黃兩人當天晚上聲押獲准。
      台南地院今天判處沈進忠7年有期徒刑,併科罰金15萬元,黃來長3年有期徒刑,併科罰金10萬元。
      沈進忠外號「巡官」,曾任台南縣議員,在地方頗有知名度,前總統陳水扁也曾親自造訪。

    資料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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