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犬闖禍!主人判賠48萬

      愛犬闖禍,主人倒楣判賠!土狗與狼犬大戰,結果土狗主人被絆倒骨折,雄院認為狼犬飼主未將愛犬拴好有過失,判決賠償48萬元。


     丁姓婦人於95年12月23日下午牽狗溜達,行經高雄縣鳥松鄉球場路李姓女子住處車庫,不料對方飼養的狼狗突然衝出來,與她的土狗互鬥時,她被擦撞絆倒,右腳骨折受傷,並認為李女未用鐵鍊將狼狗拴好有疏失,請求賠償醫療費等99萬元。


     李女則辯稱,狼犬沒有直接衝撞丁婦,對方也有義務防止兩條狗發生咆哮打鬥,並應負部分過失責任。


     承辦法官調查,據目擊保全人員指出,案發當時,看到原告牽著黑色土狗,經過被告住處前,剛好被告開車回家,打開鐵捲門後,其所飼養狼犬自內奔出,往原告身邊衝過去, 隨後即見原告摔倒在地等語,足見被告應負過失責任,判決原告勝訴。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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