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安全衛生法》擴大適用修法,新增人力派遣、理容美髮業、志工,以及計程車司機、攤販等自營作業者等,共約三百九十七萬人都將納入保障;法案並新增「防過勞條款」,若定期健康檢查發現勞工有高血壓等過勞前兆,僱主需依醫師指示縮短員工工時或調職務,違者最高罰六萬元
勞委會昨宣布推動《勞工安全衛生法》擴大適用修法,新增人力派遣、理容美髮業、志工,以及計程車司機、攤販等自營作業者等,共約三百九十七萬人都將納入保障;法案並新增「防過勞條款」,若定期健康檢查發現勞工有高血壓等過勞前兆,僱主需依醫師指示縮短員工工時或調職務,違者最高罰六萬元,最快年底完成修法。但僱主及學者均批評,政策根本窒礙難行。
現行《勞工安全衛生法》適用製造業、營造業、餐旅業等十五行業、六百七十萬名勞工。明天是工殤日,勞委會昨宣布將推動修法,除更名為《職業安全衛生法》,還將擴大適用範圍,是此法二十年來最大規模翻修,預計近日送至行政院審議。
◎過勞門診資訊 一、開設醫院: 1. 台北醫學大學附設醫院(02)27372181 2. 台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02)23123456 3. 長庚醫院林口分院(03)3281200 4. 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04)22052121 5. 中山醫學大學附設醫院(04)24739595 6. 彰化基督教醫院(04)7238595 7. 成功大學附設醫院(06)2353535 8. 高雄醫學大學附設醫院(07)3133604 9. 花蓮慈濟醫院(03)8561825 二、服務內容: 1. 提供過勞健康風險評估並給予過勞預防建議 2. 勞工可將此建議提供僱主,若僱主不理而導致勞工過勞死,將追究業務過失致死 三、查詢網址:http://www.tmsc.tw
資料來源:勞委會